为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表彰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根据《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0〕5号)、《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0〕6号)和研究生院《2021年研究生优秀个人评选通知》,现就2021年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日程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优项目
1.校、院优秀研究生;
2.校、院优秀研究生干部;
3.省、校、院优秀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范围
1.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
申请对象为取得国家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当年不得重复申请,参评成果需是研究生在读期间取得的成果,已用于这两个奖项评选的成果不得再次使用。
2.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
申请对象为应届毕业研究生(即2022年6月能毕业授位)。
三、评选条件
(一)院优秀研究生
1.思想素质高:认真学习理论知识,积极拥护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正确的服务思想,能正确处理组织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2.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能够带领广大研究生同学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园文明建设中起到带头作用;无任何违纪行为。
3.业务水平精:在本学科领域内,勤于思考,刻苦钻研,具备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应用能力,学习成绩优秀。
4.科研成果优:科研态度端正,恪守学术道德,科研成果突出。
(二)院优秀研究生干部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理论知识,积极拥护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在学习科研工作中,尊敬师长,严谨踏实,成绩优良,恪守学术道德;
3.有集体荣誉感和团队协作精神,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积极组织、参加学校、学院举行的各项集体活动,成绩突出;
4.工作积极、威信高,能够广泛团结研究生同学,有为研究生同学服务的意识,为广大同学解决实际问题。
5.无任何违规违纪现象。
6.在校、院研究生会干部、学生党支部或其它学生团体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或一届);
(三)院级优秀毕业研究生
1.具有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校规校纪,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2.身体及心理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较强的责任心及团结协作精神,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3.学习勤奋,基础理论扎实,各科考试均无补考,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科研能力。
4.发表论文要求:学术学位研究生按照所在学科的授位标准执行;专业学位研究生参评可不发表学术论文,但发表论文者优先。
5.同等条件下,获得各种校级以上荣誉称号、奖励者优先。
(四)校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
在符合校级评选条件的院级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中产生;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中产生。
四、名额分配
院级优秀研究生控制在学院研究生总数的20%;院级优秀研究生干部控制在学院研究生干部总数的30%;院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控制在学院研究生总数的10%。校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按学校下达的指标等额评选。具体指标如下:
序号 |
评优级别 |
指标分配 |
优秀研究生 |
优秀研究生干部 |
优秀毕业研究生 |
1 |
院级优秀 |
35 |
16 |
8 |
2 |
校级优秀 |
21 |
8 |
6 |
3 |
省级优秀 |
-- |
-- |
3 |
五、评选时间和程序
9月17-20日 个人申请材料准备工作,学生如实填写荣誉称号申请表、汇总表(附件1、附件2、附件3)并准备有关证明材料,推荐人签署意见。
9月21日 个人申请材料(附件1、附件2、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等材料)统一交到班委、党支部。截止时间8:00之前。
9月21日上午 班委、党支部进行初审,并组织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公示在班级QQ群,上报学院研究生会办公室。
9月21日下午 院研究生会办公室对各小班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审查结果在学院研究生服务群中公示,各小班转发班级群监督,上报学院行政办。
9月22-25日 以班级名义上交个人申请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学院行政办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递交学院2021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评审小组。评选校级、院级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院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并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同学将附件4及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审核无误后于9月24日下午18:00之前报学院办公室(综合行政楼227室)。
9月28日 将公示无异议的评优信息汇总表提交至研究生院;
10月下旬 学校上会审定后,校级优秀个人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填写《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省优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完成后双面打印一份,交院所盖章后由学生本人交研究生院。
六、评选要求
1.评选工作要广泛征求研究生导师、班主任、任课教师、辅导员和同学等各方面的意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学习成绩和学术成就相近条件下适度考虑学科专业平衡。
2.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切实做好评选工作。
3.严格按照日程安排,按时上报各类材料;评选填写的表格均以学校研究生院通知中的表格为准。
4.凡推荐学生违纪或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其推荐资格。
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
2021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