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2011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之星”、“公益之星”、“科创之星”评选通知

2011年03月21日 00:00 文平 点击:[]

全院各小班:

按照学生处有关《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2011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之星”、“公益之星”、“科创之星”评选方案》(见附件),请各班2010—2011年建立了贫困生档案的学生仔细阅读方案要求,积极申报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之星”、“公益之星”、“科创之星”,按照方案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的纸质档和电子档包括:申请表、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照片、影像资料、奖状、证书及媒体相关报道资料),于3月24日上午8:30—11:40交至三教 105处,请按时递交!





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2011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自强之星”、“公益之星”、“科创之星”评选方案

为了进一步实施“提供生活资助”、“增进身心健康”、“促进人格提升”、“推动全面发展”的扶贫助困战略,健全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现将我校2011年度“自强之星”、“公益之星”、“科创之星”励志成才典型评选方案公布如下。

一、名额及奖励

1.名额:“自强之星”、“公益之星”、“科创之星”各50名,在2010年表现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推荐;

2. 奖励:颁发奖品以及荣誉证书。

二、评选条件

(一)“自强之星”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民族团结;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热爱集体,生活俭朴,诚实守信,无不良嗜好;

4、努力通过勤工助学等活动克服自身家庭经济困难,不畏艰难困苦,坚强乐观,敢于拼搏进取,自立自强。

5、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过硬,学习成绩优秀,学年学习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前十名或在素质拓展的某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二)“公益之星”评选条件:

1、符合“自强之星”前三项评选条件;

2、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学习成绩良好,乐于助人,感恩笃学,在扶贫、助学、助残、志愿服务方面有典型事迹;

(三)“科创之星” 评选条件:

1、符合“自强之星”前三项评选条件;

2、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学习成绩良好,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实践创新精神;

3、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活动、竞赛和科研创新实践,获校级或以上奖励;

4、作为第一作者在专业期刊发表一篇以上论文,或有发明专利;

5、在学术科技创新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

三、评选程序

个人申请  学院遴选推荐  学生处评选并公示

四、日程安排

3月21日——3月28日 学院宣传动员、学生申报,学院遴选推荐,上报申报材料,候选人填写申请表(见附件)、提供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并报电子版)及相关的证明材料(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照片、影像资料、奖状、证书及媒体相关报道资料)。

3月29日——3月31日 学生处组织评选并公示。

五、有关事项及要求

在推荐评选过程中,请学院做好典型素材的挖掘、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引导作用,激励更多青年学生奋发学习,全面发展,自立自强,成长成才。



附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之星”、“公益之星”、“科创之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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