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11-12年度团内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

2012年03月28日 00:00 彭海鑫 点击:[]

各小班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我院团员的教育和管理,全面提高团员队伍综合素质,以我院团员青年良好的精神风貌迎接建团九十周年。根据《团章》规定,决定在我院全体共青团员中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现就我院2011—2012年度团内民主评议工作安排如下:

一、民主评议时间及要求

1、评议时间范围:2011年4月——2012年3月

2、评议对象: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2012年3月在册的全体共青团员。(含担任团干部的中共预备党员)

3、评议要求:民主评议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团章》要求,对照团员标准,紧紧抓住团员、团员干部存在的问题,以评促改,全面提高我校共青团员素质。

二、民主评议内容

各团总支、团支部要引导团员按照《团章》规定的团员标准,对自己一年来学习和工作进行认真回顾,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检查自己的工作以及言行是否符合《团章》要求,重点在理想、信念方面进行检查,检查自己是否坚持“一生忠诚跟党走”,始终保持共青团员的蓬勃朝气;检查自己是否在生活、学习、工作作风等方面发挥了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团员干部除了检查自己在理想信念、团员作用发挥的情况外,还要重点检查自己是否热爱共青团工作,是否认真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检查自己是否密切联系团员青年,代表和维护团员青年的利益,与团员青年心连心。通过对照检查,进一步找准问题,增添措施,努力使自己成为刻苦学习、善于思考的模范,勤奋工作、开拓创新的模范,勇于实践,锐意进取的模范。

三、民主评议的方式

各团支部要于2012年4月10日前安排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部的每一位团员要在客观、公正的前提下,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团员同志负责的态度,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和善意的批评与帮助。团员干部要在民主评议过程中,尤其是在民主生活会中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于律己,自觉接受同学监督,保证民主生活会顺利进行和取得较好效果。

四、加强组织管理,落实民主评议工作

1、请各支部在3月28日-4月10日期间安排一次民主生活会,时间和地点各支部自定。(组织部同学将对各小班民主评议情况进行检查,不合格的小班将取消今年一切团内评优资格)。

2、若民主评议地点、时间有改动的,请提前一天与组织部同学联系。

3、民主评议过程中,各团支部要作好记录并存档,民主评议结果要与五·四推优、评优、推优入党等工作结合起来。凡推荐参评优秀的团员和团干部,必须是民主评议结果优秀的团员和团干部,民主评议结果要作为推荐团员和团干部参加党校学习、推荐入党的重要参考依据。

4、各小班团支部在填写《民主生活会个体评议情况记录表》时,对其中的改进方向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同学们提出实质性建议,以帮助团员青年更好的成长。其中评议结果一定要根据同学们事情情况填写,不能敷衍了事。

5、各支部4月9日前上班时间将民主生活会记录表和个体评议情况记录表(纸质文档)交学院团总支登记备案。团总支组织部和校组织部将组织抽查,凡民主评议敷衍、走过场的支部,取消今年评优资格,并将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情况与评选优秀团支部和十佳团支部书记结合起来。

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团总支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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