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单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2年10月24日 09:22  点击:[]

全院同学:

根据《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2〕13号)规定,现将2021-2022学年单项奖学金评审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基本参评条件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在校学生,上一学年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且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二、奖励范围

奖励在2021-2022学年(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具有单项表现突出的学生。其中,学术创新奖中的学术论文以见刊(在线)时间计算,发明专利证书以授权公告日计算,竞赛奖以获奖证书落款时间计算。如项目在同一学年同一赛事中获多重奖励的,按最高级别(金额)奖励。

三、奖励类别

(一)学术创新奖

奖励学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发明专利,全校奖励50-100项,奖励标准1000元/项。

(二)竞赛奖

奖励在学科竞赛、专业技能竞赛、挑战杯竞赛等重大赛事获奖的,分为一类、二类奖项,全校奖励100-150项。同一项目同一赛事获奖按最高奖项奖励。

一类:“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主赛道)、“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赛(主赛道)、“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及以上奖励10000元/项、国家级银奖奖励5000元/项、国家级铜奖奖励3000元/项、省级金奖奖励2000元/项。

二类:专业学科竞赛、专业技能竞赛、政府组织的其他竞赛,一类省级银奖、铜奖,奖励1000元/项。

(三)文化艺术体育奖

奖励在学校校园文化建设、重大文艺活动或体育赛事做出突出贡献者,全校奖励不超过100项,奖励标准1000元/项。

(四)社会工作奖

奖励在学生工作、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者,每年不超过100项,奖励标准1000元/项。由校团委组织推荐,学校评定。

一类:获政府部门组织的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省级金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2);获政府部门表彰的国家级、省级社会实践优秀团队(排名前2),以上名单由校团委推荐提供,学生无需申报,学校组织评定。

二类:担任校院级团学组织主要学生干部,为校院学生工作做出较大贡献者,且学生干部考核优秀;积极投身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在志愿时长、实践成效等方面表现突出,个人或带领的项目或团队获省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者。

(五)其他类

参评学年在抗旱抗洪、地震救灾及疫情防控方面有突出贡献,且获县级及以上地方政府部门表扬、或有新闻报道等,奖励标准1000元/项。

四、评选方式及日程安排

(一)学生申请(10月25日前)

所有需向学院提交的附件材料请于10月25日(本周二)18:00前将电子版(备注单项奖-班级-学号姓名发送至学院学风建设部邮箱spxyxfjsb@163.com,各附件及证明材料纸质版于10月25日(本周二)14:30-18:00交至综合楼230办公室。

1.学术创新奖

学生通过学工系统提交申请。

论文类在单项奖“学术论文奖”项目提交以下材料:①文章当期杂志封面;②文章当期杂志目录(有文章题目页);③文章首页;④发放文章刊载杂志非CSCD或SCI收录,须上传附件完整的论文检索证明。

发明专利类在单项奖“获取知识产权”项目提交以下材料:①专利证书扫描件(正面);②专利正文首页。

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2021-2022学年学术创新奖推荐申请汇总表(附件1)及证明材料。

2.竞赛奖

竞赛奖一类奖项以及二类奖项中的一类省级银奖、铜奖的获奖名单,学生无需单独申请,由校团委推荐提供,学校组织评定。

二类奖项中专业学科竞赛、专业技能竞赛及政府组织的其他竞赛获奖的奖项名单,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竞赛奖中二类奖项(专业学科竞赛、专业技能竞赛及政府组织的其他竞赛)的申请汇总表(附件2)及证明材料。

3.文化艺术体育奖

学生向所在学院、校体委、学生文化艺术教育中心提交文化艺术体育奖的申请汇总表(附件3)及证明材料。

4.社会工作奖

学生向所在学院团委、学生组织所在职能部门提交社会工作奖的申请汇总表(附件4)及证明材料。

5.其他类

由校团委、招生就业处、学生处推荐,学校组织评定。

(二)学院或部门推荐

1.学术创新奖、竞赛奖

学院推荐排序学术创新奖和竞赛奖的二类奖项(专业学科竞赛、专业技能竞赛及政府组织的其他竞赛),学院推荐竞赛奖二类奖项不超过5项,并对推荐名单进行排序。其中,学术创新奖还须完成学工系统审核,请申请同学务必在10月25日前完成系统申请。

2.文化艺术体育奖

学院、校体委、学生文化艺术教育中心择优推荐文化艺术体育奖,学院择优推荐0-3名同学参评,校体委推荐10个体育类候选人参评,学生文化艺术教育中心推荐不超过40名大学生艺术团和文化、艺术、体育类学生社团的核心骨干同学参评。

3.社会工作奖

各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择优推荐社会工作奖,学院择优推荐0-3名同学参评,校级职能部门择优推荐不超过30名学生工作突出者(校团委根据学生干部人数划分指标)参评。

(三)评审推荐(11月初)

各奖项负责单位组织评审、推荐。

(四)学校评定

学校评定,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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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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