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学生党建•团委•学生会各部门:
根据《党校工作条例》(校党字〔2020〕38号),学院决定于3月中旬-4月上旬进行2022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现将我院分党校培训学员推荐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1、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年满18周岁在读本科生
2、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在职教师和在读研究生
二、推荐要求
(一)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进步,入党动机端正;
2、年满18周岁且已提交入党申请书6个月以上的共青团员(提交入党申请书时满18周岁);
3、无违规违纪,且上一学年无补考、重修记录;
4、积极参加学校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等活动,主动为广大同学服务,具有模范带头作用。
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有如下条件者可优先推荐:
1、英语通过国家四级、六级,计算机通过国家二级及以上者;
2、热心班团事务,积极参加各项学生活动,担任校级、院级、班级学生干部,积极为同学服务,工作表现突出者;
3、获得院级及以上各项表彰及奖励者;
4、院级以上媒体报道的先锋模范事迹者。
(二)推荐名额
2020、2021级本科生和研究生团支部推荐人数不超过本团支部团员总数的20%,2018、2019级本科生和2019级研究生团支部推荐人数不超过本团支部团员总数的10%;学生党建服务中心、团委、学生会推荐人数不超过各部门总人数的10%,且与小班不重复推荐;教职工和博士研究生不限制名额,需向对应党支部提出申请。
(三)其它
1、各支部、各部门需要对推荐人员的推荐位次进行严格排序,学院根据总指标、班级推荐情况综合确定推荐人选。
2、高中已参加党校培训学习并结业者,根据自愿原则,可由班级推荐参加党校培训,且不占小班名额,但仍需填写推荐名单,并在备注栏中作相应说明,同时需提交结业证书相关复印件。
3、上期党校未合格者、中途退出党校培训者,不得参加本次党校学习,并扣除小班本次党校名额相应人数;党校未结业同学间隔一期才可重新参加培训。
三、推荐办法
1、各小班团支部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广泛征求党团组织和师生意见,要注重在先进典型中推荐学员,推选出在学习及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同学。推荐人选应在小班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学院进行为期三天公示;
2、按照《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2022学年入党积极分子推荐督察员名单》(附件1)联系党员督察员参加团支部民主评议会,督察员如实填写《民主评议监督表》(附件2)。评议结果须经支部负责人(小班团支书)签字并报班主任审核确认后方可生效;
3、推荐同学必须秉持自愿原则参加党校学习。各推荐单位须严格依照推荐条件及程序进行,如有不满足条件或推荐程序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相应资格且该支部不再补推,并影响下一期推荐学员名额。
三、日程安排
2022年3月16日下午18:00-19:00将《2022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学员推荐名单》(附件3)纸质档、《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团支部推荐表》(附件4)纸质档以支部为单位交至3教117室。《2022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学员推荐名单》(附件3)电子档(以“班级+《2022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学员推荐名单》”)请于纸质档递交时间前发送至邮箱3628899147@qq.com。
咨询电话:08352882172
附件1: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2022学年入党积极分子推荐督察员名单.xls
附件2:民主评议监督表(小班推荐使用).xlsx
附件3:2022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学员推荐表.xlsx
附件4: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团支部推荐表.docx
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党委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