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科研兴趣培养计划实施细则》(教发〔2019〕15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23年秋季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题工作,请参与结题的项目组成员加入QQ群:928506541,后续答辩等将在群内通知,其他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执行期超过1年,且已完成项目申报书全部研究内容的项目均可申请结题。若项目负责人为已毕业学生,本次必须结题,否则将予以终止。
结题流程
(一)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在学院规定时间内(请于2023年9月27日前)提交项目结题材料(结题表、成果汇总表见附件2-3)(电子版及纸质材料,其中电子版发邮箱572578379@qq.com)纸质版交至综合楼229室,电子版文件夹命名为“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结题内容包括:
1.项目题目
项目负责人登录教务系统,确认结题时的项目题目与立项时的项目题目保持一致。如项目题目有变更,则需提交《大学生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情况变更申请表》(附件1)至学院,学院审核盖章后,上传PDF版至教务系统。步骤:学生-实践教学→“三大计划项目”→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负责人填报排名顺序\上传结题表\填报项目成果\上传变更申请表
2.项目组成员排序
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排序应与申报书一致。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项目指导教师和负责人应严格按照实际贡献程度对项目组成员进行进行排序,同时提交《大学生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情况变更申请表》,步骤同上。
3.项目结题表
答辩前,项目负责人将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的纸质版结题表交至学院。通过学院结题答辩后,项目负责人将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的结题表扫描件(PDF格式)上传至教务系统。结题表模板见附件2,步骤同上。
4.成果证明材料
自然科学类提供项目总结报告(并入结题表),内容包括摘要、关键词、实验材料、实验过程、结果、结论、讨论等,字数不少于5000字。
其他证明材料包括:与项目相关的正式发表的论文(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正式发表的论文)或者论文录用通知(包括接收函和论文)、专利和各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成果证明等材料,步骤同上。
(二)学院
1.资格审查:结题表上项目名称及成员信息与系统一致且结题表通过导师签字确认,方可参与答辩;如不一致,学生须提交项目情况变更申请表,经学院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上传PDF版变更申请表至教务系统,教务处根据申请表进行变更。
2.答辩安排:以学院为单位安排结题答辩,答辩安排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提交教务处。
3.系统审核:答辩结束后,学院须在教务系统进行审核。步骤:学院-实践管理→科研兴趣项目→已立项项目结题审核→结题学院审核→“是”或“否”。
4.材料提交:学院完成系统审核后,提交结题材料Excel版及PDF版各1份于2023年10月15日前发送至樊老师处。
三、结题要求
(一)学院统筹组织
1.结题答辩由学院组织,相近专业、项目数较少的学院可联合组织答辩;
2.答辩汇报人需从项目组成员中随机抽签产生,评审组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判定项目“通过”或“不通过”结题,并按照百分制评分。
(二)严格把关质量
为持续提升科研兴趣项目质量,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结题项目按一定比例进行审核抽查,对抽查发现问题的项目予以延期或终止,并依据问题项目数量按比例削减所在学院下一年度申报指标,请学院务必严把质量关。
(三)按时提交材料
各学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时间节点提交各类材料,未能按时提交材料及材料返工情况将影响学院下一年度指标划拨。
如有疑问,请咨询易老师,咨询电话:0835-2882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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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