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科研兴趣培养计划实施细则》(教发[2019]15号),现启动2021年秋季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结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所有已完成项目均可申请结题,此次可参与结题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若项目组负责人为已毕业学生,本次须完成项目结题,否则将予以终止。
二、结题材料
1. 各项目负责人于2021年9月23日前将项目结题材料电子档及纸质材料提交至院办综合楼229,电子版文件夹命名为“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发送至邮箱572578379@qq.com,并加入学院结题QQ群:640800029(答辩事宜将在群里通知)
结题材料包括:
(1)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题表(电子版、纸质版)
结题表填写步骤:项目负责人进入教务系统→“学生-实践教学”→“创新创业实践”→点击“负责人填报申报书/结题表”→ “结题表”→填写完成后保存并打印。提交的纸质版结题表需有指导老师意见和学院意见。
(2)项目总结报告(纸质版,仅自然科学类提供):内容要求包括摘要、关键词、实验材料、实验过程、结果、结论、讨论等。
(3)项目成果及证明材料(电子版、纸质版)
项目成果填报:项目负责人进入教务系统→“学生-实践教学”→“创新创业实践”→点击“负责人填报申报书/结题表”→“项目成果”选择相应成果类型进行填报,无需打印。
证明材料包括:与项目相关的正式发表的论文(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正式发表的论文)或者论文录用通知(包括接收函和论文)、专利和各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成果证明等材料。
2. 各学院安排答辩前,先审核项目负责人是否在教务系统提交结题表、项目成果材料,学院完成项目结题答辩评审后,将电子版结题材料(结题表、成果证明材料、结题验收情况表)于2021年10月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白老师(邮箱:376176948@qq.com),纸质材料(结题验收情况表、成果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校区教务科(部),需有学院盖章,结题验收情况表见附件2。
三、结题要求
结题由学院组织答辩,相近专业、项目数较少的学院可联合组织答辩。答辩汇报人从项目小组中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产生。各学院至少于答辩前5天将答辩安排(包括答辩时间、地点、答辩组成员等)传至白老师处,以便安排督查。
如有疑问请咨询白老师,电话:028-86290979。
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