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及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4年03月17日 16:08  点击:[]

各党支部、团支部、学生组织: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学院2024年春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及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遴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

(一)推荐条件

1、本人自愿申请,团支部民主推荐。

2、申请人思想上积极进步,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念和共产主义信仰,自觉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动向党组织靠拢,入党动机端正,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决议。

3、申请人品德端正,作风优良,群众基础好,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4、申请人应有1年以上的团龄,递交入党申请书已满6个月。

5、申请人上学期学业考试无补考重修(包括选修)。原则上,必修加权成绩(教务系统)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2,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若有在其他方面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成绩要求(需提交其他方面优秀的证明材料,经学院委审核认定)。

6、符合1-4条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获得院或校青马工程优秀毕业生荣誉。

2)获得一次校级表彰或两次院级表彰奖励。

3)担任校、院、班各级学生干部,积极为同学服务,工作表现突出者。

4)退伍军人,以及在重大突发事件相应党的号召,发挥积极作用者。

(二)推荐名额

2021级、2022级本科生各团支部推荐人数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10%,2023级本科生各团支部推荐人数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20%。

2022级研究生各团支部推荐人数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10%,2023级研究生各团支部推荐人数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20%。

各学生组织可推荐人数0-4人,且与团支部不重复推荐。

(三)推荐程序

1、符合相关条件、本人自愿向小班团支部提交《入党积极分子拟推荐申请表》(附件1)。督导党员、团支书、副团支书(班长)切实做好资格审查工作。

2、各团支部组织召开“推优”大会,按照《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2024年春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督导党员名单》联系督导党员参加会议,督导党员如实填写《民主评议监督表》(附件2)。会上须有4/5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含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到会方可进行。申请人应在“推优”大会上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参会团员按照“赞成”“反对”和“弃权”进行投票表决,赞成票数占参会团员总数的1/2及以上者,方可列为拟推荐对象。

3、由学院学生组织推荐的对象,需在所属团支部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参会人数应超过所属支部团员人数(含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的 4/5,赞成票数占参会团员总数的1/2及以上者,方可列为拟推荐对象。

4、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名单(附件3)经班主任审核、团支部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团委。各学生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对拟推荐对象综合素质情况进行研究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遴选工作

(一)遴选条件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已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学生中择优遴选培训班学员。

2、本人自愿申请,团支部民主推荐,学院分党校遴选

3、申请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入党动机纯正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4、申请人品德端正,作风优良,群众基础好,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5、申请人上学期学业考试无补考重修(包括选修)。原则上,必修加权成绩(教务系统)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2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若有在其他方面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成绩要求(需提交其他方面优秀的证明材料,经学院委审核认定)。

(二)遴选名额

本科生:2021级各团支部可推荐0-1人,2022级各团支部可推荐0-2人,2023级各团支部可推荐0-3人。

研究生:2022、2023级各团支部可推荐0-4人。

各学生组织可推荐人数0-4人,且与团支部不重复推荐。

教职工和博士研究生不限制名额。

(三)遴选程序

1、符合相关条件、本人自愿向小班团支部提交《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申请表》(附件5)。督导党员、团支书、副团支书(班长)切实做好资格审查工作;

2、各团支部组织召开支部团员大会,按照《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2024年春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督导党员名单》联系督导党员参加会议,督导党员如实填写《民主评议监督表》(附件2)。会上须有4/5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含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到会方可进行。申请人应在支部团员大会上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参会团员按照“赞成”“反对”和“弃权”进行投票表决,赞成票数占参会团员总数的1/2及以上者,方可列为拟推荐学员。

3、由学院学生组织推荐的对象,需在所属团支部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参会人数应超过所属支部团员人数(含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的 4/5,赞成票数占参会团员总数的1/2及以上者,方可列为拟推荐学员。

4、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推荐名单(附件6)经班主任审核、团支部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各学生党支部。学院分党校对拟推荐学员的综合素质情况进行研究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名单。

 

三、日程安排

2024年3月20日前,各团支部将附件1-6、班主任审核情况证明等相关材料电子档以压缩文件形式(以“专业班级+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材料”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上述材料中,附件3、附件4和附件6纸质档还需在2024年3月21日晚19点-21点交到三教117。

 

四、注意事项

1、各组织需要对推荐人员的推荐位次进行严格排序,学院根据总指标、团支部推荐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比例等综合考虑,遴选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

2、上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中途退出、考核未合格,不得参加本期培训班,并扣除团支部本次培训班相应名额。

3、各组织须严格依照推荐条件及程序进行,如有不满足条件或推荐程序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相应资格且该支部不再补推,并影响下一期推荐学员名额。

 

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党委

202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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